中共惠阳区委组织部 - 非执法单位
[ 录入者:睡着的水 | 时间:2008-06-05 17:48:38 | 作者: | 来源: ]
     一、主要职责
     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理论研究,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提出各镇、街道、三和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各镇、街道、三和开发区和区直机关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三)研究制订干部队伍建设的计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及党外干部工作。
     (四)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综合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等参照试行(管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
     (五)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规划,负责对全区的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组织区直机关干部和一定层次干部的培训。
     (七)负责知识分子工作的检查、指导、综合、协调。负责全区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八)负责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九)承办区委和上级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组织部设七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
      主管本部机要、秘书、信访、文印、文书档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组织本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及信息、文字综合、会务组织、文电处理、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机关保密工作;负责办理本部明码和密码电报;负责本部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应用;负责本部的财务、物资、卫生管理和接待等工作,协调本部各科室的有关业务工作;负责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二)调研科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调查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为部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承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主办部刊《惠阳组工通讯》、《惠阳组工信息》;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宣传报导,承担本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领导交办的文稿草拟和其他工作。
     (三)组织科:
     负责研究和提出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导农村、街道社区、非公、机关党组织的建设,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协调、规划、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了解和指导村以上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建议;承办我区出席省、市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和区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指导各镇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全区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全区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四)干部科:
     负责审核办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和备案等工作;负责管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干部统计,退(离)体干部宏现管理;负责区党政机关、区直单位、事业企业单位以及群众团体的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考察,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五)培训科:
     负责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组织全区各类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养;负责由党校举办的学历教育的审批工作;负责审理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挂职干部和选调生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
     (六)监督科
     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的问题。
     (七)人才科
     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协调、指导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协调统筹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督促全区人才工作的开展,推进人才资源开发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吸引、管理和使用的工作机制及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人才工作的舆论宣传活动。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包括创新型科技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人才队伍的培养。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优秀专家。负责区管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市管专家的推荐申报、协管工作。承担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委和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分工
     张伟荣: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主持本部全面工作。
     陶伟军:副部长,分管干部、人才、培训、监督工作。
     张一鸣:副部长,分管秘书、调研、组织、基层党建工作。
     林   东:副部长、人事局长,负责区人事局全面工作。
     四、投诉电话:337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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