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警协作 缜密侦查——“4•1”持枪抢劫汽车案成功告破
[ 录入者:雪风 | 时间:2008-01-10 03:30:32 | 作者: | 来源:白云社区警务 ]
   4月10日,我局反盗抢汽车专业队、反两抢专业队、白云坑派出所密同协作、缜密侦查、连续奋战,成功破获白云坑“4·1”持枪抢劫汽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作案自制手枪1把、子弹7发。
   4月1日19时10分,白云坑派出所接事主吴某电话报称:两男一女以租车为由将其诱骗至白云坑国泰家俱城一偏僻路段后,持枪对其实施抢劫,抢走捷达牌(车牌号为粤B7C815)小汽车一辆。接报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同时将案情上报分局主要领导。
   区委常委、分局局长赖南先获悉案情后,高度重视,指示陈宇浩副局长集中精干力量,全力侦办,务必破案。仅十分钟,刑警大队二中队、反两抢专业队警力汇集白云坑派出所,随即成立了以陈宇浩副局长任组长的“4·1”抢劫小汽车专案组。根据事主反映的情况,专案组决定多管齐下开展工作,一方面兵分两路,一组警力加强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工作,确定案犯逃窜方向;另一组警力赶赴深圳,围绕第一现场开展摸查,力争发现线索。与此同时,落实专案特情,拓宽线索来源。
   4月3日,专案组民警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走访掌握到一条重要的线索:几个月前,有一男一女曾多次在龙岗平湖广场租用出租车,并以方便租车为由,索要过事主吴某的联系电话。据此,办案民警再次赶赴深圳龙岗,围绕租车男女展开调查。4月4日,在龙岗埔城派出所的配合下,查明两人分别为李某(男,28岁,河南省南阳市人)、陈某(女,22岁,重庆市垫江县人),常在平湖广场一带活动,目前暂住在龙岗平湖镇某出租屋。根据掌握的线索,专案组决定由刑警二中队指导员李小青率队在平湖广场布控,适时对李、陈两人实施抓捕。10日下午5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和陈某出现在平湖广场一间二手手机店内,伏击守候多日的民警迅速上前,一举将两人擒获,当场从李某身上搜出一把已上膛的自制左轮手枪,子弹7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如实代认了伙同他人持枪抢劫事主吴某小汽车的犯罪事实。4月1日下午5时,李某、陈某以租车为由,搭乘事主吴某的捷达牌小汽车从深圳龙岗区前往秋长,途经淡水云端酒店门前时,两人要求事主搭载早已在此等候的另一同伙,当行至白云坑国泰家俱城一偏僻路段后,三人对事主实施抢劫。其中,李某的同伙拿出事先准备的自制左轮手枪恐吓事主,并强行将事主拖出驾驶室。随后,同伙驾驶抢劫的小汽车逃走。李、陈两人则乘座在此策应的另一同伙的摩托车逃离现场。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讯扩线、追逃和缴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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