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结关辉等7人涉黑案
[ 录入者:王新 | 时间:2008-07-10 14:24:25 | 作者: | 来源: 中新网河南新闻 ]
   中新河南网商丘7月5日电  倍受关注的被告人关辉等7人涉黑案近日在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经过长达17个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后,于12月14日依法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关辉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6被告人分别获刑9至3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关辉等为达到非法营利的目的,自2001年以来,多次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先后实施寻衅滋事六起、故意伤害两起、强迫交易两起,另查明,被告人关辉还非法持有军用子弹32发。通过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关辉等形成了对宁陵至郑州客运线路的非法控制,并强行攫取宁陵县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送料权,牟取暴利,逐渐形成了以其家族及姻亲为主要范围,以被告人关辉为组织领导者,以马慧敏、马柏林、王桂菊等为骨干力量,以关帅、关焕房、马磊等为成员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7名被告人均表示上诉。(杨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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