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惠阳区“惠风和畅 法治惠阳”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 录入者:雪风 | 时间:2008-01-09 23:05:07 | 作者: | 来源: ]
惠阳委发〔2007〕33号
来源:惠阳区普法网
关于转发《惠阳区“惠风和畅·法治惠阳”主题
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党委,区直各单位:
现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制定的《惠阳区“惠风和畅·法治惠阳”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007年10月12日
惠阳区“惠风和畅·法治惠阳”主题
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配合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区“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惠州市“惠风和畅·法治惠州”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惠市委发〔2007〕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活动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注重效果。
二、活动时间安排及分工
各镇(含街道、经济开发区,下同)、各单位要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3月(方案正式出台前,各镇、各单位已逐步开展主题活动),围绕“惠风和畅·法治惠阳”这个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加强“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要以《物权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重点组织实施好“十个一”和“十百千万”工程,即:
(一)组织实施好“十个一”工程
1、举办一次全区《物权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时间从今年上半年至下半年。主办单位:区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新闻中心、区信息产业局等。竞赛题目由区普法办拟制,同时在《新惠阳》、“惠阳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和“惠阳普法网”上刊登。参赛形式为网络答题和书面答题。网络答题由区信息产业局负责在“惠阳区人民政府信息网”设立大赛网站,供参赛者通过登陆大赛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题。书面答题由区新闻中心负责在《新惠阳》上刊登竞赛试题,参赛者可自行剪下报纸答题卡,邮寄至区普法办。为鼓励广大市民踊跃参赛,本次竞赛将设个人奖和组织奖若干名。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普法办;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信息产业局、新闻中心。
2、创办一个“法治天地”或“普法之窗”栏目。区新闻中心、电台、电视台、信息产业局都要免费开办相关专栏或网页,宣传《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电台、电视台可邀请专家、知名律师作嘉宾,讲解《物权法》及与市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产业局负责在“惠阳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开设普法网页等。同时,惠阳各新闻媒体还要及时宣传报道我区学法用法上的先进典型事例、先进人物等,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栏目名称的设定,可由各媒体与区普法办商定,首期刊出或播出的时间为今年第三季度。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区依法治区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产业局、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
3、举办一次全区青少年学生“法律与我同行”征文比赛和“法治动漫”创作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司法局、普法办、新闻中心联合从今年10月开始,至明年2月,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一次“法律与我同行”征文比赛活动。征文比赛活动设若干奖项,对获奖的学生发给获奖证书、奖金或奖品;根据各学校组织参赛的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予以奖励。对特别优秀的征文由主办单位审定后,由新闻中心负责在《新惠阳》选登。
与此同时,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一次“法治动漫”创作比赛,凡兼艺术性、宣传性、法治性的动漫作品,一经比赛组委会采用,可在惠阳电视台播出,并由主办单位发给证书和若干奖金,以资鼓励。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普法办、司法局、团区委、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
4、强化一个法制宣传长廊活动阵地。充分发挥惠阳法制宣传长廊的宣传效能,力求以生动新颖的形式宣传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条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内容以及区直各单位各部门的最新工作动态,解评法治热点,剖析典型案例等,力求做到“季季有重点,期期有看点”,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市政广场、淡水公园等阵地供区直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之形成专门性的法制宣传阵地,真正成为我区有影响、成品牌、制度化的法制教育阵地,使广大市民在休闲的同时学到法律知识,实现休闲学法两不误。
牵头单位: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区创建办及其他相关部门。
5、举行一次“法律一条街”大型法制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在淡水城区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区直各副科以上单位按照指定的地点设置咨询点,以宣传宪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部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各镇普法办要结合实际,集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并认真做好“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家”、“法律进企业”等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主办,区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区普法办、禁毒办、文明办以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承办;配合单位:区直各单位、部门,淡水街道办。
6、编印一套中小学法律知识读本及开展系列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力量编印一套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惠阳区中小学法律知识读本》,重点宣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全区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结合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各种学法用法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法制教育实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普法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
7、组建一支“五五”普法宣讲员队伍,成立区“五五”普法讲师团。在今年下半年,将选择聘请我区政法部门的资深法官或检察官、知名律师或资深专业人士为区“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全区各镇、各机关、各单位、各企业、各社区、各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8、组建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拟在淡水第六小学设立面向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在惠阳崇雅中学设立面向中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在区委党校设立面向全社会的法制教育基地,在各镇分别选择一个学校或一个工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全区共组建12个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利用基地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
9、组织一批律师开展义务法律服务活动。从今年10月至明年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我区一批注册律师开展义务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为构建和谐惠阳、法治惠阳提供法律保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普法办。
10、聘请一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推进依法治校活动。全区、各学校要按照2007年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等单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法制副校长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任制,目标责任制等,于今年下半年完成聘请或续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使全区136所中小学校(其中小学99所)都聘有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协助所在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活动,共同搞好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普法办;配合单位:区司法局、综治办、教育局。
(二)抓好“法律六进”十个试点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和外来人员为主要对象,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法律六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和谐平安社区”、“文明社区”等活动为载体,重点抓好10个试点,即1个试点机关,1个试点单位,2个试点乡镇,2个试点企业,2个试点校园,2个试点社区。
牵头单位: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其他相关部门。
(三)组织举办好“五个百”活动
1、组织一百场“快乐普法——社区、企业行”活动。针对劳务工和社区居民的特点,以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各种趣味普法游戏,确保各镇开展活动不少于10场,使广大居民和劳务工在快乐有趣的普法活动中学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牵头单位:区、各镇普法办;配合单位:各镇工会、司法所和其他相关部门。
2、举办一百场法制图片展览暨法律咨询活动。区、各镇普法部门上下联动,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2月,集中半年的时间,在全区举办不少于100场的法制图片暨法律咨询活动。
牵头单位:区、各镇普法办;配合单位:各镇司法所和其他相关部门。
3、举办一百场模拟法庭进学校活动。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2月,在全区各中小学校中举办不少于100场的模拟法庭普法活动,让全区各中小学生在参加和观摩模拟法庭活动中,感受法律的教育。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普法办。
4、举办一百场法制题材电影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厂、进学校活动。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至明年春节前,区普法办联合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电影公司负责播放法制题材电影不少于20场,镇相应部门负责在本区域内播放法制题材电影不少于10场,全区共播放法制电影不少于100场。在播放法制电影前,可放映有关普法方面的动漫作品或其他法制宣传影视材料。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大屏幕露天电视,播放法制DVD、VCD等。
牵头单位: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电影公司。
5、举办一百场(次)法制巡回讲座暨物权法讲座。区普法办和市普法办将联合市、区“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组成《物权法》巡回演讲团,对全区各镇、学校、机关、单位、企业、社区进行巡回演讲,争取在今年至明年举办不少于100场的法制巡回讲座,使广大干部群众普遍接受一次法制教育。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普法办;配合单位:市普法办、区文明办、司法局。
(四)组织实施好“四个千”活动
1、完善“一村一栏”建设,编好千期法制宣传专栏。全区各镇要严格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六条要求”和省司法厅、民政厅的“九条标准”的规定 ,进一步强化我区于1999年建成的“一村一栏”村级法制宣传栏建设,完善法制宣传栏内容的更新制度。宣传栏的内容,由各镇普法办负责统一编发,每月更新编发一期专栏内容,务必使全区102个村委会、23个居委会设立的法制宣传栏,每月至少推出一期切合本地实际的法制宣传专栏,全年编出期数不少于1000期。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普法办;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司法局。
2、培训1000名村(社区)干部,增强广大村(社区)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采取区、镇分级实施培训的原则,在今年下半年至明年2月期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百企扶百村”、“百名干部驻村”工作,凡组织开展对农村干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都必须纳入法律法规内容,对全区102个村和23个居委会中的1000名村(社区)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增强广大村(社区)干部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区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委农办、基层办、区民政局、司法局、普法办。
3、培训企业普法骨干1000名,带动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2月,区、镇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对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或其他劳务工普法骨干进行有重点的轮训,至少培训1000名企业普法骨干。普法骨干经培训后,负责在本工厂、企业对其他员工再进行辅导,以滚动的方式带动整个企业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今年下半年,区普法办将与区国资委等部门,联合举办区直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物权法》首期培训班。
牵头单位: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经贸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工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区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组织千名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义务法制宣传活动。从今年10月开始,至明年2月,区普法办、团区委等要借助已组建的青年志愿者队伍,联合组织千名青年志愿者参加普法志愿者活动,分赴各镇、各社区、工厂、乡村、学校等,开展各种形式的义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团区委;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教育局。
(五)组织实施好“三个万”活动
1、举办10万手机用户全区普法短信息发送活动。从今年10月至明年春节前后,区将组织全区移动、联通、电信小灵通约10万用户,参加全区普法短信息发送活动,在全区营造一个人人学法、个个守法的氛围。
牵头单位:区普法办;配合单位:中国移动惠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惠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惠阳分公司。
2、印发10万册(份)法制宣传资料,供广大市民学习。从今年10月起,全区各镇、各单位要和普法部门一起,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针对我区实际,编印出与市民工作、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免费派发到各个社区、农村、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等,供广大市民学习,务求全区印发不少于10万册(份)法制宣传资料,以保障“惠风和畅·法治惠阳”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普法办;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单位。
3、印发、张贴10万条(份)法制宣传标语(宣传画或宣传单)。从今年10月至明年3月,全区各镇、各单位要在各个重要的节日,如“6·26”禁毒日、世界环境日、水法宣传日、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税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春节等前后,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印制一些法制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画,在本单位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张贴或派发。区普法办也要根据各个时段的不同需求,统一编发一些法制宣传标语,供各镇各单位参考使用。
牵头单位: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单位。
三、组织和经费保障
(一)组织领导保障
本次主题活动,在区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各镇普法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本辖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起到牵头作用,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负责相关活动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共同把相关活动完成好。同时,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于10月上旬前制定出符合本镇、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普法办(电话:3386466,传真:3386466,邮箱:hypfb@163.com),并于明年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普法办。
(二)经费保障
各地除要按照惠市委发〔2006〕19号文规定的标准拨给本级普法经费外,对本次“惠风和畅·法治惠阳”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也要拨出专项经费,以保障主题活动顺利开展,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区的经费保障,由区普法办另行专项请示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各镇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惠阳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中共惠阳区委宣传部
惠 阳 区 司 法 局 惠阳区普法办公室
200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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