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风俗
[ 录入者:zzf | 时间:2008-01-07 20:50:53 | 作者: | 来源: ]
 

一、生活习俗

1、居住

  本县居民多在小块平原上,或河(溪)边、山边建房,聚族而居。建筑形式则随时代不同而变异。较具代表性的是客家民居“围龙屋”。

  围龙屋较讲究地势,要求前低后高,坐向大多朝南。整体构建呈圆盘式,或方块式,中心处有天井、大厅。围龙屋的大堂、小堂、大门、小门、厨房、浴室等,布局都呈规则化。

  建国后,随着人口数量增长,独立门户的家庭多单独建屋,20世纪60~70年代多是建平房,80~90年代则较多建小楼房。

2、饮食

  居民日常饮食,喜香、甜,好脆滑,一日三餐,以大米饭为主,辅以面、番薯、木薯、芋头等。

  主食大米,制法有焖饭(俗称尽水饭)、蒸饭(俗称饭钵饭)、稀饭(俗称粥)。

  佐餐以素菜为主,肉类为辅。素菜除应时蔬菜外,还有腌晒萝卜、腌芥菜、豆豉、腌藠头及各种酱料。逢年过节,婚生喜庆则以酒、肉为主,青菜为辅。酒以米酒为主,肉多是鸡、鸭、鱼、牛、狗、猪肉。

  居民喜饮凉水,不分四季,以夏季为甚。做肉汤喜放入枸杞菜、狗肝菜等中草药。冬季喜吃狗肉。

  惠阳乡村逢年过节做粄,花样很多,常见的是发粄、萝卜粄、糍粑、粽子、河粉等。

  建国前,除较富裕人家外,居民一日三餐多吃稀饭、番薯饭,很少吃肉。建国后,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居民一日三餐基本吃干饭,多数家庭日日吃肉。

3、服饰

  建国前,居民穿着多为棉质粗布、毛线、葛布、白竹布等,只有少数富豪官绅穿绫罗绸锦。妇女多穿右侧开襟的大“襟衫”,宽脚交头裤。男子一般穿开襟、七纽四袋的服装,宽脚交头裤;夏天穿短袖衬衫。幼儿多穿系带交襟衫。民国时期,较富裕人家穿花布、斜纹布衣服,平民百姓大多仍穿粗布衣服。较富裕人家,男子穿中山装、夏威夷装,女子穿旗袍。

  建国初期,线纱细布、棉绒布在惠阳城乡流行。至20世纪80年代,化纤布、混纺布、毛织品、涤棉布遍及城乡。

  20世纪50~80年代,男子多穿中山装、军干装,妇女穿小反领开襟装、西装裤。20世纪80年代,男人盛行西装、牛仔裤,女人穿西装裙、连衣裙。至20世纪90年代,女性服装男性化,如很多女人也穿牛仔裤、西装衫、西装裤。女性服饰花样越来越多,穿露肩、露背、V型领、直筒领服装的女性遍及城乡。

  建国前,居民夏秋出外多赤足,或穿草鞋,在家穿木屐;春、冬穿布鞋、草鞋。建国后,木屐逐渐被淘汰。至20世纪80年代,凉鞋、皮鞋、高跟鞋遍及城乡。至20世纪90年代,耳环、项链在女界流行。

4、用具

  建国前,惠阳人的家庭生活用具大多很简陋,睡的多是木床,吃饭多用四方木桌(俗称八仙桌)、木制长条凳,炉灶大多用泥砖砌起,炊具大多是铁锅、铝锅,照明多用松油、茶油。建国后,惠阳人的家庭生活用具逐步改进。20世纪60~70年代,多用柴、草、木屑。20世纪80年代用煤炉。20世纪90年代用电饭煲、高压锅、煤气炉,不少人睡高低床、弹簧床。组合衣柜、洗衣机、缝纫机、电视机、录音机、电风扇、电冰箱、自行车、摩托车普遍被城乡家庭使用。

二、礼仪习俗

1、婚嫁

  建国前,惠阳县男女婚嫁多受封建礼教束缚,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个人不能自主。婚嫁礼俗繁冗,有议婚、定婚、结婚3个程序。

  议婚。父母为子(女)选定门当户对的对象后,即央媒说亲。说合后,女方出具“年庚婚帖”给男方。男家受帖后,如在9天后平安,即请算命先生排“年庚八字”,如男女双方的“生肖五行”没有“相冲相克”,即认为合婚。尔后,男女双方家长相互上门“相亲”,如双方都同意婚事,则议定聘金、聘礼。

  定婚。男方家长出具红帖连同聘金、聘礼偕同媒人送到女家,女家写好回贴送回男家。换贴后,婚事即确定。有些地方聘礼中以槟榔多为贵,槟榔越多,表示越富有、显达、吉祥。

  结婚。男家择定结婚良辰吉日,通知女家。女家认可后,双方即可通知亲友。到期男家备齐酒礼随同花轿到女家。女家备齐嫁妆,按时辰送女出门上轿。到男家后,由一个夫健子多的“好命”妇人把新娘牵入洞房,新娘、新郎在洞房内举行“合卺”礼。尔后,男家即大摆筵席招待亲友。富裕人家迎亲,锣鼓唢呐吹打至晚。是夜,当地未婚青年男女可以进洞房戏谑新娘,叫“闹洞房”。婚后3天,新娘要回娘家省亲,叫“三朝回门”。结婚酒席、仪式随双方家境富贫而异,家境富裕者,则讲究排场,仪式繁琐;家境贫寒或近贫者,则仪式简单,酒席也简单。

  此外,还有抱童养媳、等郎妹、指腹为婚、重婚、纳妾以及换婚、转婚、骗婚等特殊的婚姻。

  童养媳。一些穷苦人家怕儿子长大后无钱娶老婆,便把别的穷苦人家的小女儿抱回家抚养做童养媳。但童养媳长大后往往被丈夫厌弃。

  等郎妹。一些穷苦人家尚未有儿子,便先给未来儿子买回1个小女孩做未来儿媳。待儿子出生、长大后,儿媳已人老珠黄,受丈夫厌弃。

  纳妾。富豪官绅除娶妻外,还可纳若干个年轻漂亮的“妾”,俗称“娶小老婆”。妾在社会上地位低下,受家人歧视,但拥有美貌受丈夫宠爱,致使众妻妾之间经常勾心斗角,矛盾重重。

  寡妇再婚。妇人遵从“从一而终”,丈夫死后不再婚。一些寡妇因被家人、族人出卖而再婚。寡妇再婚时,半夜送出,半路交接,不鸣炮,不举行婚礼。

  建国后,实行自由婚姻,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被废止,抱童养媳、等郎妹、指腹为婚、纳妾均被禁止。但换婚、骗婚、转婚现象至20世纪90年代仍未绝迹。

  自由婚姻。未婚或离婚后的男女,经双方认识或经别人介绍相识后,逐步建立感情,进入恋爱阶段。如双方同意结合,则到民政机关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书。尔后便可择吉日结婚。聘金聘礼从简。可女嫁男家,也可男到女家落户。结婚仪式、酒席一般从简。20世纪80~90年代,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聘金聘礼不断攀升,嫁妆日益高档,婚宴日益高级。

2、生育

  妇女怀孕后,家里忌打钉、修补,忌在大门前方挖土。分娩后,外人不宜到产妇家串门,否则会染“秽气”。不知情者万一到了产妇家,产妇家必须让来人喝用姜煮过的酒,以姜酒“避秽”。从分娩当天起,1个月内产妇不宜出外,在家“坐月”。坐月期间天天喝姜酒,吃肉吃蛋。满月时要摆满月酒,请亲友来吃喝。该风俗自古沿习至今。

3、庆寿

  人到60岁,俗称上寿。做下辈的,每到上辈上寿后逢一的年龄,即61岁,71岁……,都要为其祝寿,俗称“做生日”。做寿时,在外的子、女大都回来参加寿礼。外宾先送礼品,然后主人下贴邀请。寿礼一般为衣料、肉类、蛋制品、寿糕、寿酒、礼炮等物。拜寿时,厅中陈列果品、寿酒、寿饼等,灯火辉煌。寿者坐于厅堂正中,接受子孙礼拜。礼毕,摆酒席,吃长寿面。该风俗至今不变。

4、乔迁

  新宅竣工后,宅主择吉日搬家入住,称“入新屋”,俗称“返新屋”。是日,由家中年岁最大者,率家人在爆竹声中进入新宅。入宅后,大摆酒席宴请亲友和建筑该宅的工匠。亲友均具礼道贺。礼品多为贺联、画镜、喜炮、热水瓶、面盆、瓷器、挂钟、沙发、收录机、电风扇、洗衣机等。

5、丧葬

  建国前,居民逝世实行木棺土葬,仪式繁琐,一般有:

  初终。人死后,家中男女,哭泣哀号,移尸厅堂,置于灵床,以待殡殓。子孙在旁守灵。

  讣闻。发出讣告,分送亲友,告知入殓、出殡日期。

  入殓。入殓前,为死者穿寿衣(男双件,女单件)。入殓后,设灵位于厅堂。

  成服。大殓之后,在服的人各依服制分别成服(穿戴丧服)。

  开吊。出殡前,亲友前往吊唁,赠送布帛。

  送葬。幡旗、吹手前行,鼓乐哀鸣,4或8人抬棺柩,孝子捧灵主牌香炉跟随,家属、亲友尾随。

  停柩(寄厝)。棺柩送至墓地,掩埋棺柩。

  做七。人死后,第一个七日叫“头七”,丧者子女到坟前拜祭。以后每隔七天一祭,至第七个七日(叫“大七”)乃止。

  修墓。入土5~10年后,挖坟捡骨装于瓦坛,择地而葬,然后修墓。

  建国后,县人逝世后仍多用棺木土葬,但仪式逐渐简化。现一般为火葬。

三、节日习俗

1、春节

  春节,俗称“过年”,是一年当中最隆重的节日。在乡下,到农历十二月十五日便做准备,俗称“入年价”。各家各户大搞卫生,室内室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出外谋生的人相继回乡,与家人团聚。大人小孩一一做、买新衣裳,新鞋新帽;一一理发。各家各户一一购买节日用品。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为送灶君上天奏事之日,家家户户在灶君神位前烧香、点烛,摆糖饼、茶果恭送,祈望灶君上天向玉皇大帝多说好话,代为本宅祈求赐福。

  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月小是廿九日),俗称“除夕”,各家各户贴门神、春联,宰鸡杀鸭,点烛烧香,祭拜天地祖宗。人人忌说不吉利的话。傍晚全家人吃团年饭。晚上全家人要洗澡,然后一一穿上新衣服,长辈给晚辈送“压岁钱”。家家户户点长明灯,点至年初三,日夜不熄。

  年初一(正月初一)零时(即除夕半夜十二点),各家各户大放鞭炮,迎接新年来临。凌晨,家家祭拜祖先。上午饭全家吃素,菜肴多为粉丝、红枣、腐竹、青菜等。当天忌送钱物给别人,忌向家人、外人讨钱物,忌骂人、打人,忌说不吉利话,忌打烂器物,忌扫地。

  年初二,家家户户开始宰杀三鸟。亲友、邻居串门贺年,给小辈们送“利是”(红包)。忌扫地、打人、骂人、说不吉利话。

  年初三,俗称“送穷日”。清早,家家户户将除夕以来的垃圾扫出门外。当天忌探亲访友。

  年初四,妇人纷纷回娘家探亲,可携儿女,可偕夫。

  年初五,叫“出年价”,新年的许多禁忌消失,人们开始春耕,出外谋生。但新年气氛犹存,家家户户仍大吃大喝,直至元宵节。

2、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称“元宵节”,又叫灯节。自农历正月十三日至十六日每夜家家户户悬挂灯笼,燃放爆竹、烟花;各地祠堂、神庙门前结彩张灯,男男女女相聚嬉戏、竞猜灯谜。孩子们穿着新衣裳提着灯笼打着小鼓四处玩耍。凡上年生有男孩的人家,要举行“点灯”仪式,在祖屋厅堂悬挂灯笼,灯笼上写“新丁贵子”之类的吉祥字样。然后祭拜祖先,请客吃添丁酒。建国后该习俗逐渐消失。

3、补天穿节

  正月二十日为惠阳民间补天穿节。该节始于何时无考。是日,人们做、吃补天穿饼。

  “补天饼”做法:先将糯米粉加水搅成糊状,舀进锅里煎成一个个软软的薄饼。用炒熟的白糖、芝麻、花生米、肉丝、虾米、萝卜丝、葱、蒜等作馅,卷成一个个厚饼。也有人煎成一个大薄饼,将馅全包进去,做成一个大厚饼。

  传说女娲补天后,尚有缝隙未补,做“补天饼”是帮女娲补好天隙,以此避免雨水过多造成水灾。

4、清明节

  节日清早,各家各户大门门楣上插、挂柳条,用于避邪。然后各家各户做馅粄,款式多种多样。清明前七日至四月初八日,为春祭日,期间何日祭祀,各行其便。祭日上午,家家户户派人上山扫墓,俗称“拜山”,用三牲、果品、茶酒等祭拜。此俗沿习至今。

5、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为端阳节,又称端午节,俗称“五月节”。是日家家户户裹粽子,分咸粽、甜粽;在门楣上挂菖薄、艾梗,备三牲祭祖。午后,男性青少年到河溪陂塘洗澡,据说当日河塘之水可治皮肤病。举行赛龙舟活动,纪念爱国诗人屈原投江罹难。此俗沿袭至今,惟赛龙舟鲜见。

6、七月十四

  农历七月十四日,俗称“鬼节”。以三牲祭拜祖先,在墓上烧纸钱、纸衣等安慰鬼魂。此俗沿袭至今。

7、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俗称“八月半”。节日食品以月饼、瓜果、花生为主。晚上月出时全家赏月,以月饼、瓜果、花生等为供品,烧香点烛拜月亮,祈求月神赐福。然后全家吃月饼、瓜果、橄榄、菱角等。有些地方男女云集唱山歌,热闹非凡。此俗沿袭至今。

8、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民间有放风筝、登高的习俗。是日上午,许多人成群结队爬上高山,寓意是上山躲避灾难。有些地方人们上山扫墓,以三牲、果品、茶酒等祭祖,相似于清明“拜山”。

9、冬至节

  冬至节,俗称“过冬”。民间有过冬大如年的说法,是日,家家户户吃汤圆,吃丰盛菜饭。

  圆子用糯米面搓成,有蛋型、球型,蛋型的如麻雀蛋般大小,圆型的如油柑子般大小。如在糯米面内加色料,则可搓成色圆子,多为玫瑰红色。圆子放在水里煮熟叫汤圆。在水里加糖为甜汤圆,加盐为咸汤圆。

四、生产习俗

1、农业

  惠阳农业以种粮食作物水稻为主,兼种甘薯、木薯、黄豆、花生、蔬菜等经济作物。

  生产水稻,分早、晚两造。早造在惊蛰前后播种,谷雨前后插完秧,大暑前后收割。晚造在夏至前后播种,立秋前后插完秧,立冬前后收割。

  插秧时,男人驶牛、操犁耙,女人挑秧、插秧。收割时,男人用禾桶打禾、踩踏打禾机,女人持镰刀割禾。

2、渔业

  建国前,男捕鱼,女织网,女人不许随船出海捕鱼。渔民以船为家,既崇拜海又惧怕海,出海前都要到附近神庙烧香点烛祭祀,祈求海神保护。

  民国时期,女人也可出海捕鱼。渔民仍以船为家。建国后,渔民上岸建房子。20世纪80~90年代,渔民变捕鱼为网箱养鱼,亦有许多渔民经商,不再捕鱼。至今,惠阳捕鱼人极少。

五、禁忌

  惠阳县人禁忌颇多,多带迷信色彩。

  大年初一至初二忌扫地、倒垃圾、摔破家具,否则破财。年初一忌洗澡,否则不长命。年初一忌讲不吉利话,否则一年不吉利。

  农历初一、十五妇女忌洗头,否则亵渎神明。

  吃饭时忌用筷子敲击盘碗,因敲击盘碗是乞丐讨吃的手法。忌将筷子插在饭碗上,否则等同于祭祀。

  房间摆床忌正对上梁,因上梁有神,否则冒犯神明。床位不可直对房门,否则冒犯神明。

  晾晒女人衣服忌横在行人道之上,若男人从女人裤子下走过,则不吉利。

  新娘上轿后,未至男家之前,忌下地,否则会再嫁;路人忌拦新娘轿,否则不长命。

  祝贺结婚、婴儿满月、入新宅、寿辰、年节探亲封红包,忌奇数;送粄、蛋,也忌奇数。

  家中有女人怀孕,忌打钉、开沟、修补、打灶,否则伤害胎神。

  亲戚之间同期有喜事,互不参加,免带走好运。

  凡家遇丧事,忌串门走访;当年忌贴春联,忌参加亲友喜事。

  忌砍伐上千年古树,因古树已成精,有灵。

  以上习俗,至今犹存。

六、祭祀

1、祭祖

  建国前,惠阳城乡各姓均建有祠堂,供奉本姓族祖宗。祠堂内有本姓祖宗“神牌”。逢年过节,或在特定的日子里,各姓隆重祭祀祖先。建国后,城乡各姓宗祠大多罹毁,祭祖活动消失。20世纪80~90年代,有些地方修葺或重建宗祠,祭祖活动随之恢复。

2、祭墓

  祭墓,俗称“拜山”、“拜祖坟”,一般是在清明节前后或农历八月举行。有公墓和私墓之分。公墓由本姓或本房共祭。私墓由各家各户自祭。人们至墓地后,先将坟地周围杂草除净,用草坯或泥块压一些草纸在墓头、墓尾和墓旁,然后摆上祭品,焚香点烛,由年长尊者领着众人拜祭。此俗建国后一度消失。至20世纪80~90年代各地相继恢复。

3、神祀

  建国前,归善(惠阳)县城有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坛、城隍庙、关帝庙、文昌祠、野吏祠、景贤祠等20来处祠、坛,各地村庄均有神祠,处数无考。每年春秋二季,各神祠附近民众纷纷祭祀神祠。

  建国后,惠阳城乡神祠大多被拆除,未拆的都被改为他用。至20世纪80~90年代,不少地方修建神祠、神坛,庙宇香火复燃。

七、封建迷信

1、求神拜佛

  惠阳有很多人信神,其中多数是妇人。有人敬如来佛祖,有人敬观音娘娘,有人敬财神爷,有人敬田伯公,有人敬土地神,有人敬关公爷,等等。不少人家中设有神龛。凡信男善女,每逢初一、十五,或重大节日,或特别日子,必烧香点烛向神佛祈祷。建国后,寺庙、观、庵、神龛、神牌相继罹毁,迷信习俗一度绝迹。至20世纪80~90年代,不少地方修葺寺庙、观、庵,求神拜佛活动随之恢复。

2、算命求签

  惠阳有不少人迷信生死由命,贵贱在天,时常请算命先生算命。形式有“排八字”(按出生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列出八字推断命运)、卜卦、看相等,从而预知人的寿命、财产、子媳、荣辱、吉凶等。

  求签与卜卦大同小异,求签者根据求得的签测度吉凶。

  建国后,算命求签曾一度绝迹,至20世纪80~90年代死灰复燃。

3、看日课择吉

  惠阳民间嫁娶、丧葬、建新宅动工、立梁、入新宅、砌灶诸事都要请日课先生根据主人的生辰八字选择良辰吉日。该俗至今犹存。

4、看风水

  惠阳民间建新宅、修坟墓大多要请风水先生看“风水”。迷信者认为财丁兴衰均与宅地、坟地有关,因而不惜破费寻求风水宝地。此俗至今犹存。

八、劣俗

1、赌博

  建国前,县城及各圩镇设有赌馆,许多村庄设有赌摊,形式有压宝、打牌九等。迷赌者“三更穷,四更富,五更剩条大短裤”,不少人因赌博输钱卖田卖屋卖儿卖妻。建国后,赌博曾一度绝迹。至20世纪80~90年代,该劣习在各地复燃,政府屡禁不绝。

2、吸毒

  建国前,不少人染上鸦片烟瘾。吸毒者面容憔悴,骨瘦嶙峋,不少人倾家荡产,沦为乞、盗。建国后,吸毒现象消失。至20世纪80~90年代,吸毒死灰复燃,不少青少年染上毒瘾。过去吸鸦片,现在吸白粉、注射毒剂等。政府打击毒贩,送吸毒者进戒毒所,一些人戒毒后走上正路。但吸毒的青少年人数日益上升。

3、宿娼

  建国前,惠阳城乡有零星暗娼,宿娼者不多。建国后,娼妓一度消失。至20世纪80~90年代沉渣泛起,暗娼在城乡各地出现,老百姓称之为“鸡”。不少“鸡”和宿娼者染上性病。政府多次打击,但暗娼仍未绝迹。

八、美德新风

  自古以来,惠阳人民淳朴善良,勤劳互助。20世纪50~70年代,惠阳城乡“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渐成新风尚。20世纪80~90年代,推崇美德新风,城乡开展创建文明活动。

1、敬老爱幼

  建国前,惠阳城乡鳏寡老人、孤儿一般由其家族共同赡抚。建国后,人民政府对鳏寡老人实行社、队集体供养、送终,孤儿由其亲属、群众自愿抚养,或由社队、集体、政府福利部门负责。人民政府每年为儿童种牛痘,打预防针,使儿童健康成长。

2、拾金不昧

  自古以来,拾人财物,匿为己有,被视为天公地道。建国后,随着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拾到财物交给公安机关或本单位领导还回失主已成风尚。1959年8月,永湖吊沥小学两位学生,在田禾堂拾获物件一包,内有现金6元和证件等物,她们即送学校转交失主;淡水成衣厂一位老工人,17日在厂里拾到一本存款6060元的存折和一个取款私章,立即交给派出所转还失主。1986年6月,淡水镇第一小学两位学生分别拾获人民币1000元、港币500元和一些衣物全部交公安机关还回失主。

3、参军光荣

  建国前,人们不愿当兵,认为“好女不嫁兵,好男不当兵。”但革命根据地广大男女青年踊跃参加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建国后,人民翻身做主人,人民江山人民保,“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军人家属成为“光荣之家”。青年男女应征入伍时,受到群众热烈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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