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8-01-06 15:03:43 | 作者: | 来源: ]
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提交的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企业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二、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程序:
一是申请。申请人首先要到各烟草专卖管理所免费索取固定格式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按格式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如下材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申请人本人(企业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二是受理。各专卖所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受理结果及时向申请人告知。
三是实地核查。受理后,专卖所就及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当地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等。
四是审核。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理布局的要求,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决定。
五是审批。审批人进行复查,在其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做出审批决定。无论是予以审批或不审批,都会向申请人告知。
三、办证点联系电话、地址
淡水专卖所 3803386 (淡水镇爱民东路12号)
新圩专卖所 3627763 (新圩镇镇南路10号)
良井专卖所 3659393 (良井镇西门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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