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申请
1、填写“用水报装申请登记表”。
2、引导我公司业务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和核实用水性质后,我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
3、我公司受理登记后,用户须提交户主身份证明和用水场地的合法证件(我公司检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并缴交有关费用。
(1)、私人用户须提交户主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2)、企事业单位用户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基建临时性用水须提交红线图位置图;
(3)、经办人身份证。
4、用户须协助我公司做好施工场地障碍清理工作。DN40以下表径工程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工通水到装表处;DN50及以上表径工程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通水到装表处。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用户须在接到结算通知单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服务厅办理结算缴付工程款。
6、发放自来水缴费卡,放通供水。
过户改名
1、缴清水费,提交最近一个月的水费发票。
2、填写“用户申请更改用水项目登记表”。
3、提交自来水缴费卡和户主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
4、引导我公司业务员到现场核实。
改变用水性质
1、缴清水费,提交最近一个月的水费发票;
2、填写“用户申请更改用水项目登记表”;
3、提交自来水缴费卡和户主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
4、引导我公司业务员到现场核实。
水表迁移
1、缴清水费,提交最近一个月的水费发票。
2、填写“用户申请更改用水项目登记表”。
3、提交自来水缴费卡和户主身份证或单位证明,以及新地址的《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办人身份证。
4、引导我公司业务员到现场了解情况。
5、用户缴交业务手续费用。
6、工程竣工后,用户须在接到结算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服务厅办理结算手续,并放通供水。
水表校验
1、用户认为水表计量不准确,可要求校验。
2、用户须持自来水缴费卡和最近一个月水费发票。
3、水表不合格必须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按测定水表快慢比例计算补交或退回当月多收或少收部分水费。
4、我公司按有关规定收取校验费,水表保质期过后,收取维修费。
水表报失、补装
1、用户水表遗失后,应尽快报失。
2、用户报失水表须持最近一次水费发票、户主身份证和自来水缴费卡到我公司办理。
3、填写“用户申请用水服务项目登记表”。
4、用户引导我公司业务员到现场查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装表供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