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护士执业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8-01-06 15:18:31 | 作者: | 来源: ]
一、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人向区卫生局业务科提出注册申请;
(二)区卫生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发《护士执业证书》;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医师执业注册
(一)申请人向区卫生局业务科提出注册申请;
(二)区卫生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发《医师执业证书》;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惠阳区卫生局业务科:372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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