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拟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
[ 录入者:王新 | 时间:2008-08-26 09:14:03 | 作者: | 来源:扬子晚报 ]

  针对社会上反响较为强烈的幼儿园高收费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25日表示,教育部对此非常关注,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

  续梅在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这个阶段采取的收费政策是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也就是说家长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合理的收费分担机制绝不意味着是高收费,更不意味着是乱收费。目前,教育部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联合出台一个关于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介绍了我国正大力推广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马文华介绍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