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惠阳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启事
[ 录入者:欧阳 | 时间:2008-01-10 03:32:51 | 作者: | 来源: | 浏览:372次 ]
2007年07月28日 08:54:03 来源:惠阳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资格准入、能进能出、公平竞争的教师管理机制,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粤人发2003275号)的精神,我区决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所需专业的教师。


一、招聘人数与职位


招聘中职教师3名,初级中学教师111名、农村小学教师13名(所需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惠阳区户籍师范类毕业生(个别紧缺学科的毕业生条件可适当放宽)。夫妻一方在我区教育系统及其它机关单位工作的在职公办教师。惠阳区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2、必须是国家干部(公办教师)身份,应届毕业生必须是统招统分的国家任务生。


3、初中教师需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需中师(含中师)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5、应聘者年龄要求为:男40周岁以下(1967831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72831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772530日。


2、报名地点:惠阳区教育局人事科(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咨询电话:3826339。


3、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


2〉在职教师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及教育教学业绩、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任职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笔试、试教(以说课为主)、面试3个部分组成。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占40%,说课占40%,面试占20%


1、笔试


笔试开考相应职位的教材知识(音乐、体育、美术只考术科,计算机只考技能,开考时间与其他学科相同)。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其他学科满分各为100分(惠阳区户籍毕业生折算后加5分)。笔试开考时间为200783日上午9时。语文120分钟,数学100分钟,英语90分钟,政治(其中闭卷2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80分钟。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各90分钟。笔试地点:惠阳一中。


2、说课


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数与参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对象(说课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教主要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普通话水平等,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


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同等条件下惠阳籍生源优先录取),以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与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七、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1、应聘者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我区正式聘用为教师,办理人事关系调入手续,享受我区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2、应聘者被确定为录用对象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予聘用,按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招聘的小学教师必须到农村小学服务。


3、聘用教师必须与我局鉴订协议书,从到我区任教之日起,非特殊情况五年内不得调动。


上述所有条款,惠阳区教育局保留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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