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温津贴每人最高150元/月
[ 录入者:王新 | 时间:2008-06-21 08:37:46 | 作者: | 来源:大惠阳社区 ]
 

  时报讯  记者近日从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根据《关于公布惠州市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列支。用人单位在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除应按行业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外,也应不低于上述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部分经济发展较慢的县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县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市劳动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此外,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