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办法量化考核17个部门
[ 录入者:王新 | 时间:2008-08-06 09:50:17 | 作者: | 来源:新惠阳报 ]
新惠阳讯(记者 陈平浩)为进一步健全我区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全区有关部门工作实绩,切实加强对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我区制定了《惠州市惠阳区部门专项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区教育局等17个部门进行专项目标责任考核。
专项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是根据被考核部门的工作内容和业务需要所设定,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从指标内容上来看,民生问题的比重很大,特别是在教育、农村卫生保障及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及监管、劳动保障及城镇就业、计划生育、环境治理、社会保险等方面有详细的定量指标考核要求。
考核分为准备动员、自查自考、组织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反馈5个阶段,其中组织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对被考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复核。这种考核程序能全方位地深入考核这17个部门,突显规范,使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完成专项目标任务的为“达标”;未能完成专项目标任务的为“不达标”,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区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当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区委、区政府将授予“完成专项目标责任考核达标单位”称号,并给予2万元奖励;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特别是有重大工作失误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部门,经查实,属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管领导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的,要进行组织调整或提出组织调整建议。
专项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是根据被考核部门的工作内容和业务需要所设定,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从指标内容上来看,民生问题的比重很大,特别是在教育、农村卫生保障及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及监管、劳动保障及城镇就业、计划生育、环境治理、社会保险等方面有详细的定量指标考核要求。
考核分为准备动员、自查自考、组织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反馈5个阶段,其中组织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对被考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复核。这种考核程序能全方位地深入考核这17个部门,突显规范,使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完成专项目标任务的为“达标”;未能完成专项目标任务的为“不达标”,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区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当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区委、区政府将授予“完成专项目标责任考核达标单位”称号,并给予2万元奖励;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特别是有重大工作失误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部门,经查实,属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管领导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的,要进行组织调整或提出组织调整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