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地方税务局
[ 录入者:王新 | 时间:2008-06-06 14:11:00 | 作者: | 来源: ]
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机构职能及有关情况简介
一、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六)汇总、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工作和票证管理工作。
(七)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
(八)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九)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设7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信息和新闻、外事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指导本区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
2、税政股
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3、征收管理股
按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区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实施征管体制改革;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规范纳税服务行为;负责地方税务登记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发票管理工作;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和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4、计划财务股
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编制、分配和调整年度地方税收计划以及检查、督促、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全区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监督检查地方税收会计、财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的使用、管理和检查;组织全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统计、会计、票证工作的开展;管理全区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划拨。
5、信息管理股
负责协助省、市局完成本区地税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建设,以及其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区地税系统税收计算信息的技术处理和维护;为全区地税系统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操作培训和应用辅导;收集和分析全区地税系统信息化工作情况。
6、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及指导工、青、妇工作。
7、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直属行政单位
1、登记分局
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2、淡水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3、稽查局(副科级)
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
根据上述职责,稽查局内设4个正股级机构。
(1)办公室(与选案股合署办公)。负责局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税务检查证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贯彻实施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协助局领导做好内部协调及外部联系工作;负责制定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和稽查计划;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和统计分析。
(2)稽查股(加挂涉外稽查分局牌子)。负责所辖范围内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
(3)审理股。负责审理本局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组织对大案要案的集体审理;制作有关税务稽查文书。
(4)执行股。负责本级查处案件有关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的追缴入库及统计工作;负责将涉税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执行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向法院提出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申请。
(三)基层地方税务机构设置
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设置3个税务分局、5个税务所,均为正股级,名称规范为: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XX(地名)税务分局(所)。
1、三和税务分局
负责三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2、新圩税务分局
负责新圩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3、良井税务分局
负责良井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4、沙田税务所
负责沙田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5、秋长税务所
负责秋长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6、镇隆税务所
负责镇隆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7、永湖税务所
负责永湖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8、平潭税务所
负责平潭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四)事业单位
负责为地方税纳税人公告税收信息、提供纳税咨询和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受理纳税人有关地方税务投诉和举报。
三、 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情况介绍:
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宏丽珍
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瑞生
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力维
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新明
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赖秀芳
四、惠州市惠阳区地方税务局设置的投诉电话:
惠州市惠阳区地税局有多个部门可以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违法案件,投诉电话如下:
办公室:3823808
监察室:3823823
纳税人服务中心:3823878 3823879
稽查局举报中心:382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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