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烟草专卖局
[ 录入者:王新 | 时间:2008-06-06 14:24:41 | 作者: | 来源: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辖区内烟草市场实行专卖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合法权益。
      (二) 负责对辖区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变更、歇业、注销、管理工作。并对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单位和个人经营的烟草专卖品实施管理与监督。
      (三) 负责依法维护正常的卷烟流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违法案件。对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的,按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罚。
      (四)做好对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服务,完善卷烟访销配送体系,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卷烟营销工作。
      (五)负责专卖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二、内设科室
 
    (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统一的行政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和局(公司)重要会议的管理、组织工作,并承担对局(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各类综合性材料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对外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后勤事务服务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政工、党务、工会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国家纪律法规行政规章、行纪行规、政策、决议的落实情况;负责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纠风、效能监察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内部管理监督和整顿规范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维稳有关工作。
 
      (二)专卖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处理涉烟违法案件;负责受理、审核、发放本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落实上级专卖管理部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打击制售假冒、走私卷烟违法行为,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稽查人员素质,树立专卖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营销部:负责执行市烟草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工作;维护本区域客户档案资料、负责零售客户的评价;按照客户分类及服务标准为零售客户提供服务;采集、分析市场信息,预测市场走势;落实品牌培育,做好品牌的宣传、促销、推广和维护;安排送货车辆,做好卷烟分配中转交接工作,保证卷烟安全快捷送达客户;结算和回笼非电子结算客户的卷烟货款;收集、传递、反馈客户意见;拟订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人员、车辆、商品和货款安全。
 
      (四)财务部:负责在市局(公司)财务部门的统一分工下,承担局(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职能;测算并编报局(公司)的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定期向市局(公司)申请核拨经费;负责局(公司)经费支出的财务审核;配合市局(公司)财务部门做好对局(公司)所占用资产的管理、检查和盘点工作,防范资产流失;
负责局(公司)的有关税费的计提、申报和缴交;负责局罚没票据的购买、领用和核销,配合专卖部门做好对罚缴分离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申请专卖经费的拨入工作;负责月末银行帐户的资金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负责局(公司)的会计档案装订、保管并定期归档到市局(公司)。     
 
      三、领导班子
 
      局长、总经理:廖明强
      副局长、副总经理:谢侃荣
      副局长:徐纪生
 
      四、客户投诉电话:3803393
 
      五、单位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爱民东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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