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畜牧兽医局职责
区畜牧兽医局为区政府赋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规范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拟订全区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负责对全区畜牧业生产情况和动物防疫、检疫情况的调查、统计、综合上报工作。
(三)拟订全区畜牧兽医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
(四)负责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残留监督、饲料质量监督的管理和相关证照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
(六)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
(七)草拟畜牧兽医行业地方标准,并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区畜禽优良品种引进、改良、推广,畜牧兽医技术引进、推广,畜牧行业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畜产资源和牧草资源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和基层畜牧兽医站人、财、物管理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和上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畜牧兽医局设4个科(室),下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镇(办)畜牧兽医站,均为正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公文处理、会议、统计、宣传、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工资、社保等工作;负责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有关事宜,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畜牧兽医科
负责拟订全区畜牧兽医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区种畜禽和牧草管理,组织地方种畜禽资源和牧草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协助做好畜牧业生产项目的立项、可行性分析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畜牧行业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畜禽品种改良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畜牧兽医科技项目的上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品种引进、改良和推广及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区畜牧兽医学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负责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残留监督;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监督实施;负责动物疫苗、免疫标识、养殖档案资料、消毒药物、器械等防疫物资的计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区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法规科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畜牧兽医饲料等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指导畜牧兽医饲料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培训;负责全区畜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和相关证照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全区畜牧兽医饲料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的监督;负责全区畜牧兽医饲料执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财会科
负责单位年度经济预算和单位资金管理,做好局机关及基层畜牧兽医站财会结算和编报工作;指导基层畜牧兽医站财会人员做好基层畜牧兽医站财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兽医工作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领导班子
局 长:练红来
副局长:凌峰 林汇选
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府东南街11号;联系电话:3771626。

















